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8年面向 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4 14:44:53| 点击量:次
为了满足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2018年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主要职责是:1.完成湖北省、恩施州卫计委下达的各项医疗保健、急救保障服务;2.承担湖北民族学院等大中专院校的临床教学科研任务。
二、招聘计划
2018年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的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士)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条件:
1.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本科,获学士学位;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须在2018年7月1日前。
3.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组织人事部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17时。
2.网上报名简历投递邮箱:mdyyrs@.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组织人事部(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2)联系人:陈老师
(3)联系电话:0718-8301022
(4)传真:0718-8247251
(5)电子邮箱:mdyyrs@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同底I寸免冠照片、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已就业则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网上报名,在进行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4.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2018报名+姓名+报考岗位”字样。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注:急需短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岗位,经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组织人事部另行通知。
六、专业知识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18年6月12日15时00分——17时00分(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进行查询。
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实际操作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组织人事部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8-8301022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
0718-8301017(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纪检监察部)
附件:1.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及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报考资格条件 | 笔试 | 面试 | 面试入围比例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管理岗位 | 工勤岗位 | 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它 | ||||||
1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5 | 高层次人才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科室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类、药学类、检验类 | 博士研究生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全部进入面试 | |||
2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呼吸内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呼吸内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内科学 (呼吸系病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3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中医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中医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中医学类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4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健康医学科超声诊断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健康医学科一定范围内的超声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5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产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产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妇产科学 | 博士研究生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全部进入面试 | |||
6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产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产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妇产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7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心血管内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内科学 (心血管病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因长期接触放射线,较适合男性 | √ | √ | 1:3 | ||
8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风湿免疫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风湿免疫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内科学 (风湿病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9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耳鼻咽喉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耳鼻咽喉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10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重症医学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类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11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妇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妇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妇产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36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12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3 | 放射影像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放射影像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13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关节外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关节外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运动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14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关节外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关节外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外科学 (骨外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全部进入面试 | |||
15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药学部药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药学部一定范围内的药学等工作 | 药学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16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急诊医学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急诊医学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有2年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专业工作经历 | √ | √ | 1:3 | ||
17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高压氧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高压氧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18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消化内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消化内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内科学 (消化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19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肿瘤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肿瘤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肿瘤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20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神经外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神经外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外科学 (神外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21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小儿内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小儿内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 |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有2年二甲及以上医院专业工作经历 | √ | √ | 1:3 | ||
22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神经内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神经内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神经病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23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肾病内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肾病内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内科学 (肾脏病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24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心功能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心功能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25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口腔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口腔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口腔医学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26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4 | 超声影像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超声影像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27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输血科技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输血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检验技师初级资格证 | √ | √ | 1:3 | ||
28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康复医学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康复医学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29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眼科医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眼科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眼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 | √ | 1:3 | ||
30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基建管理办公室工程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基建等工作 | 土木类、建筑类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 | √ | 1:3 | |||
31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信息工程部工程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软件开发、维护等工作 | 计算机类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1.具有计算机类专业岗位2年工作经历。 2.此岗位工作量大,需要经常加班,工作环境主要为有一定辐射的计算机机房,较适合男性报考。 | √ | √ | 1:3 | ||
32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资产管理部工程师 |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资产管理等工作 | 计算机类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此岗位工作量大,接触大型医疗设备较多,工作环境有一定辐射,且需要经常加班,较适合男性报考。 | √ | √ | 1:3 | ||
33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组织人事部工作人员 |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组织人事等工作 | 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 | √ | √ | 1:3 | ||
34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后勤管理部工作人员 |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后勤管理等工作 | 公共管理类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此岗位工作量大,需要经常加班,较适合男性报考 | √ | √ | 1:3 | ||
35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质控部统计员 |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质控管理等工作 | 统计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 | √ | 1:3 | |||
36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1 | 医务部工作人员 |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医务管理等工作 | 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本科(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 | √ | 1:3 | |||
37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2 | 护理部储备干部 |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护理管理等工作 | 护理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 | √ | 1:3 | |||
53 | 3 |
2.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学位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应聘岗位 | |||||||||||||
学习经历 | 第一学历 | 毕业学校 | 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专业名称 | 学习类别 | ||||||||||||
最终学历 | 毕业学校 | 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专业名称 | 学习类别 | ||||||||||||
工作 经历 | |||||||||||||
备注 | |||||||||||||
民大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
为把我院早日建设成为“武陵山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和“武陵山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医院需要建设一支在专业和技术领域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根据学科及专业发展需求,坚持培养为主,引进为辅,学术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并重的原则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制定办法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本区域内的专业领军人才
1.对象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医学职称,身体健康;在所从事领域内学术研究能力或技术专业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在世界知名大学、国家级科研单位、国家级重点专科、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工作5年及以上,被其聘为高级职称2年及以上的人员。
2.引进方式及待遇:医院人事部门对拟引进对象组织评估,依据评估报告,医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待遇及聘用时间面议,年薪一般不超过医院“杰出人才”的2倍,提出待遇议案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二)医院内专业带头人
1.对象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主任医师(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在所从事领域内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2.引进方式及待遇:医院人事部门对拟引进对象组织评估,依据评估报告,医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待遇及聘用时间面议;年薪30-50万元,安家费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所带入医院科研项目相关配套经费按照到账经费1:0.5-1:1.2比例配套;依据《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用工形式管理办法》,安排配偶工作。
(三)医院内专业骨干
1.对象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副主任医师(副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在所从事领域内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达到州内领先水平。
2.引进方式及待遇:医院人事部门对拟引进对象组织评估,依据评估报告,医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人事部门提出聘用议案。享受受聘专业技术职称薪金;安家费40万元;根据从事学科或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所带入医院科研项目相关配套经费根据不同项目按照到账经费1:0.5-1:1.2比例配套;依据《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用工形式管理办法》,安排配偶工作。
(四)博士
1.对象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所从事领域内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匹配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
2.引进方式及待遇:医院人事部门对拟引进对象组织评估,依据评估报告,医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人事部门提出聘用议案。享受受聘专业技术职称薪金;安家费2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所带入医院科研项目相关配套经费根据不同项目级别按照到账经费1:0.5-1:1.2比例配套;依据《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用工形式管理办法》,安排配偶工作。
(五)硕士
1.对象及条件: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所从事领域内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匹配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
2.待遇: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公开招聘考试后入医院编制;享受受聘专业技术职称薪金;安家费1.2万元(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招聘硕士仍执行3年共计3.6万元安家费标准)。
二、医院聘请短期来医院工作的科研或专业技术人员,经人事部门评估并提交医院研究后,享受相应层级待遇,不超过临床一线平均待遇的2倍。
三、医院接受国内临床知名专科的专家学者作为医院兼职工作人员,指导医院专科发展,根据约定的工作量给予相应待遇,一般每月不超过2万元,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待遇。
四、对所有引进人才,医院将对聘期内的情况组织评估,依据考核评估情况,决定续聘与待遇。
五、医院鼓励职工参与人才引进工作,对于在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六、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