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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

发布时间:2017-03-27 08:31:24| 点击量:

西藏民族大学2017年招聘计划

西藏民族大学坐落在陕西省渭水之滨古都咸阳,其前身是1958年9月成立的“西藏公学”。196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西藏自治区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西藏民族大学建校58年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立足西藏、面向全国的办学宗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辉煌的办学业绩。现有民族研究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医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和中国史4个硕士一级学科,29个硕士二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9个本科专业,1个第二学位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部级特色专业4个,省部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专任教师729人,其中正高职称110人、副高职称302人,博士、硕士生导师9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71.7%。有第二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计划1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1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享受西藏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部级教学团队3个。在校生10000余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约占50%。

学校占地1146亩,有文汇、秦汉两个校区,并在拉萨设有教学实训基地。教学设施完备,建有109个教学实践、实习基地,10大类75个实验室,其中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3个,自治区级实验实训基地1个,自治区级教学实验室10个。学校牵头组建了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了西藏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亚研究所、旅游研究所、藏学研究所等科研实体,建有3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致力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同步提升。学校在许多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藏学、民族学研究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良好声誉。

建校近六十年来,学校秉承“爱国、兴藏、笃学、敬业”的校训,弘扬“担当奉献、求真务实、和谐发展”的办学精神,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各类优秀人才,其中涌现出了30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和一大批艺术家、作家、教授、医学家、农学家、工程师等杰出人才,赢得了“西藏干部摇篮”的美誉。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先后荣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高校就业工作典型院校”等荣誉称号,2012年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

当前,西藏民族大学继承光荣办学传统,在调整结构、转型发展中不断增强自身创新能力,走深化内涵、创新发展的道路。坚持立足西藏,面向全国,力争在民族高等教育改革大潮中有所作为,争先进位,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办人民满意的民族高等学校,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高水平教学科研型的综合性民族大学。

 

招聘计划:

序号

用人单位名称

所需专业

学历层次

引进计划人数

1

文学院

中国现当代文学

博士

1

2

语言学

博士

1

3

写作

硕士或博士

1

4

文艺学

博士

1

5

外语学院

尼泊尔语

本科及以上

2

6

印地语

硕士

1

7

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档案管理

博士

1

8

旅游管理

博士

1

9

财经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博士

1

10

统计学

硕士及以上

1

11

金融学/投资学

硕士及以上

1

12

财政学

博士

1

13

民族研究院

藏语文(卫藏方言方向)

本科及以上

2

14

文物与博物馆学

博士

1

15

民族学(人类学或藏学)

博士

1

16

教育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

博士

2

17

数学

硕士及以上

1

18

艺术学(舞蹈、钢琴、声乐)

硕士及以上

2

19

体育学院

体育人文社会学

硕士及以上

1

20

体育教育训练学

硕士及以上

2

2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

1

22

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

博士

1

2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共党史

博士

1

24

马克思主义哲学

博士

1

25

法学院

诉讼法学

博士

1

26

刑法学(公安类)

博士

1

27

信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

1

28

工业工程

硕士及以上

1

29

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

硕士及以上

1

30

新闻学院

数字视频广告

硕士及以上

1

31

戏剧与影视/表演学

硕士及以上

1

32

藏学研究所

藏学

博士

2

33

硕士

1

34

南亚研究所

南亚问题研究

博士

2

35

硕士

1

36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民族学(人类学或藏学)

博士

1

37

非物质文化遗产

硕士及以上

3

38

医学部

遗传学

博士

1

39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博士

1

40

基础医学/生物学

博士

1

41

生物信息学/计算生物学

硕士及以上

1

42

口腔医学

硕士及以上

1

43

眼科学

硕士及以上

1

44

耳鼻喉学

硕士及以上

1

45

皮肤科学

硕士及以上

1

46

临床药师

硕士及以上

1

47

外科学

硕士及以上

1

48

妇产科学

硕士及以上

1

49

检验技术学

硕士及以上

2

50

护理学

硕士及以上

2

61









一、个人及材料要求

1.引进人员范围:2017年应届毕业生。

2.填写《2017年西藏民族大学人才引进登记表》(点击下载)含个人详细信息、受教育经历及实习经历。

3.相关材料

个人政审材料,在学期间的学习成绩登记表、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

主要论文论著扫描件(请注明期刊名称、年、卷、期、起止页码)等材料。


二、引进程序

1.个人材料投递。投递简历人员与应聘单位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并将个人材料投递到相关单位。

2.用人单位初选。用人单位负责对拟引进的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及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意见报人事处。

3.根据个人材料和应聘单位的意见,人事处进行初步审查。

4.人事处负责将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及人事处的初审意见报学校审批。

5.学校研究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审批。

三、相关说明

1.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进入省级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西藏自治区工资及福利待遇。子女可在我校附属中学就读,高考享受西藏自治区政策。

2.被录用人员应及时办理协议签订和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应聘者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不实者发现后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各单位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文学院

党老师

029-33755974

307191053@

2

外语学院

李老师

029-33755445

646002681@

3

管理学院

闫老师

029-33755441

3327243667@

4

财经学院

杨老师

029-33755834

563675102@

5

民族研究院

张老师

029-33755925

790064818@

6

教育学院

侯老师

029-33755434

769289442@

7

体育学院

时老师

029-33755438

93038852@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029-33755426

344654769@

9

法学院

温老师

029-33755674

407871213@

10

信息工程学院

宋老师

029-33755798

452466478@

11

新闻传播学院

任老师

029-33755444

10649416@

12

藏学研究所

王老师

029-33755894

905186755@

13

南亚研究所

闫老师

13892093112

372600350@

14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冉老师

18291056338

372012238@

15

医学部

杨老师

029-33755重点

1295245450@







我们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投身到西藏民族高等教育事业中来!

组织部(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712082

联系人:   徐老师 尚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5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