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16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7 01:01:01| 点击量:次
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16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为省药检院)为隶属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指定药品(生物制品)、食品、药包材、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和质量仲裁检测工作,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省药检院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资格的综合性检验研究机构。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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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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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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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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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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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且本科、硕士均为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要求为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中药学、中药化学、生药学、药理学、中药药理学、有机化学、微生物学、动物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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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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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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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为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要求为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中药学、中药化学、生药学、药理学、中药药理学、有机化学、微生物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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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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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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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为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要求为食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环境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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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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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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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为相同或相近专业,有一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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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处分记录。2016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1)药品检验研究岗报名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药品检验岗、食品检验岗、行政文秘岗报名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
3、联系人:周老师 钟老师 0791-88158637
4、报名所需材料:《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1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行政文秘岗位报名人员请附1-2篇有代表性的论文或文章。
5、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将在院网站发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请各位考生留意院网站上的公告通知。
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方式
1、药品检验研究岗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2、药品检验岗、食品检验岗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最后总分的40%和60%。若笔试第三名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
3、行政文秘岗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达10人(含)以上,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最后总分的40%和60%。若笔试第五名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
1、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3、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经考试、体检、考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省人社厅规定办理正式上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来源:高校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