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6-04-28 01:01:01| 点击量:次
2016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2016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4月20日至199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应往届毕业生,博士岗位的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硕士、本科岗位的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五)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六)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取得祖国大陆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台湾户籍考生,可以报考。
(八)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人事考试网()、龙岩市教育局()、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1-7):2016年4月20日至该岗位成功招聘截止(最后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及实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8-28):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15日。
(二)报名材料:
1.《2016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硕(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原件(2016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并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相关预计毕业证明);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
5.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内容要体现单位人事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学业成绩单、科研情况、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
(三)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纸质形式送达或快递至我院人事处(为方便接收请用邮政EMS)。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同时发邮件2998966@抄送1431238361@,邮件主题:中研网+学校+姓名+岗位。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闽大路8号
单 位: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编:364030
联系人:廖老师、黄老师
电 话:0597-2777638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人事处主页公布。
(六)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对进入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应在考试报到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有关证明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拟聘用人选公示前提交。
(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五、考试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1-7)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自招聘方案发布之日起15日以上,只要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即可组织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8-25)
1.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2.面试考核内容:根据不同专业需求,采取试讲与专业答辩或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试讲: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占总成绩70%;
专业答辩: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占总成绩30%;
技能操作:满分100分,时间按需设定,占总成绩30%。
3.面试考核顺序:面试考核前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顺序,并依次进行。考生必须按时到达候考室候考,未按时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4.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计分办法为:综合成绩=试讲成绩×70%+专业答辩(或技能操作)成绩×30%。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若试讲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专业答辩(或技能操作),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实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6-28)
1.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方式。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不达1:3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相应业务(专业)水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办法参照上述硕士研究生岗位的面试考核办法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计分办法为:总成绩=笔试分×40%+面试分×60%。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分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分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试时间和范围
1.考试时间:博士研究生岗位的面试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而定;硕士研究生岗位和实训教师岗位的考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6月。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我院网站人事处主页。
2.考试范围:试讲和技能操作的考试范围距考试时间7天以上公布,笔试范围距笔试时间15天以上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人事处主页。
3.我院网站人事处主页网址如下:
http://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对象应按时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我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调阅被考察者档案或参考被考察者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的现实表现鉴定。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在龙岩市教育局网站和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及入编手续,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享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并享受我院相关人才补贴、科研启动费、安家费、住房等待遇。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教育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监督举报电话:0597-2756318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