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中级岗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2-28 12:00:01| 点击量:次
行政区划: 市中区 | 经济类型: - |
单位性质: 其他事业单位 | 单位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
山东社会科学院是山东省委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前身是1978年3月成立的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所,1980年12月改称山东社会科学院。建院以来,深入实施科研立院、人才兴院、管理强院、开门办院战略,努力打造山东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高地和意识形态重要阵地、省委省政府重要的“思想库”“智囊团”、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高端学术殿堂。2015年实施创新工程以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树立精品导向,为省委省政府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一流新型智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院设有15个科研机构、2个科辅机构、7个职能部门,5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有在职职工302人,专业技术人员276人,其中正高职73人、副高职89人,拥有博士学位144人;自主培养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4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3人、青年专家7人,目前有国家级、省级人才称号6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秀青年英才,着力打造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集聚高地,提升我院整体科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等相关网站平台面向全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以及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我院人事教育部提出申请;
现场报名地点及邮寄地址:济南市舜耕路56号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综合楼603房间,邮编:250002;
电子邮箱:sdskyrsjyb@shandong.cn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山东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研究课题计划表》(附件2);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山东社会科学院将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选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专业研究水平和综合写作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
采取陈述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工作采取分批次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编制、工资、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均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同时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
(二)发展激励保障
1.博士基金课题资助弹性激励。为进一步激励优秀青年人才成长,新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5年)内实行弹性激励机制,可提供累计最高50万元的博士基金课题资助。
2.可申请预聘制副研究员。根据院内预聘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新聘用人员可自愿申请预聘制副研究员,并纳入相应岗位管理。
(三)适用人才工程管理
1.我院将积极推荐新聘用人员申报我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引才专项。入选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引才专项的全职引进人员可享受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25万元的配套支持,同时享受院内连续三年累计最高30万元的配套支持。
2.新聘用人员纳入我院人才工程体系管理。优秀新聘用人员如获评“科研新秀”,可享受10万元以内的出版资助。
(四)协助申领省本级、济南市或青岛市的生活及住房补助
1.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我院积极协助申请省本级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3年。
2.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同时享受济南市或青岛市的人才政策相关规定的购房补贴(15万元)、生活和租房补贴(济南市1500元/月、青岛市1200元/月)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杨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04599、82704663、82704664
联系邮箱:sdskyrsjyb@shandong.cn
监督电话:0531-82704790
附件1: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山东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研究课题计划表.docx
需求岗位 | 需求人数 | 需求学历 | 需求专业 | 其他要求 |
社会科学研究 | 15 | 博士 | 中国哲学,宗教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金融学,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工商管理,社会学 | 详见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