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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2024年博士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10:28:05| 点击量:

行政区划: 城关区 经济类型: -
单位性质: 科研设计单位 单位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根据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人才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我单位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简介

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是中国南南合作网的主要创始成员单位,并于200712月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现已成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支持下的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国内外技术合作与培训、技术咨询与交流、新产品研发与测试、太阳能技术促进与转让等工作。成立40余年来,在太阳能应用技术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拥有中国首个运行40年以上的10千瓦光伏电站系统,并实施了国家863项目—0.5兆瓦荒漠化光伏电站的建设,为我国光伏发电行业积累了宝贵的光伏电站运行数据和运维经验。近年来,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基于其在太阳能光电转换研究、光热转换研究以及太阳能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深厚技术和经验积淀,通过整合太阳能民用产品领域上下游优势资源,融合全球最新太阳能应用技术,加强了光伏新能源应用产品的研制及产业化示范、太阳能建筑一体构件研制及太阳能绿色低碳建筑工业化示范、甘肃省新能源产品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新能源国际化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等工作。

二、招聘专业要求

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计划招聘专业: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可再生能源科学与工程(太阳能热利用),物理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环境工程,微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动力,电气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新能源发电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及研究方向。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条件:不超过35,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四、人才引进待遇

1.工资福利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所内绩效工资及各项福利。

2.安家费15万元。对引进人才取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的,可申请享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20万元安家费。

3.给予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特别优秀者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科研启动费可不设上限。

4.职称职务待遇。没有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按照现行甘肃省相关政策,工作满两年后经单位考核可定副高级职称。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路20号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组织人事处407室)和邮件报名(报名邮箱:gnerirs@163.com)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报送的材料:1.各类证书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2.填写《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与面试考核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所学专业基本知识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考核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地点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国外留学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应聘者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颁发授予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在公示期内尚未授予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授予学位证明。国外留学人员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

(四)体检、公示、审批、备案及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人事处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2.公示。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3.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主管单位进行审批。4.备案。审批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5.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入等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未能在最终时限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二)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纪检部门反映。

(四)本公告长期有效。

   址:http://www.gneri.com.cn/

报名邮箱:gnerirs@163.com

咨询电话:0931-8386607    0931-8386299

监督电话:0931-8384381


需求岗位 需求人数 需求学历 需求专业 其他要求
助理研究员 6 博士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物理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能源与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电气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