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17:13:28| 点击量:次
1.国内2024年(含2022年、2023年)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且取得认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扫描下图二维码) 附件1 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及要求 附件2 部分国内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高校索引 2023年10月23日—27日 (每天8:30--20:00报名通道开放) 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选择选聘岗位。本次选聘拟设北京、南京、武汉和杭州四个面谈城市,报考人员可通过系统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选择面谈城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选聘岗位,选择一个城市。报考人员一经审核通过,面谈城市不得更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二)资格初审 附件3 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附件4 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 1.考生在笔试开始48小时前,按规定程序确认不参加笔试的,在该选聘岗位面谈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2.入围面试人选在面试当天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的,该选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拟聘用人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或者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在该选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视情择优递补; 4.聘用手续办理结束后出现选聘岗位空缺的,该选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1.聘用人员须自愿服从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分配,由各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岗位类别,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事业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定级,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八级职员,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七级职员。专技岗位的按职称聘任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首次定级可聘任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3.聘用人员入职后如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在职务晋升、轮岗交流、教育培训、挂职锻炼等方面可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可按照我区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等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1.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选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岗位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4.本次选聘全程不收取费用,对来鄞州参加考试人员发放交通(食宿)补贴,具体标准为省内(除宁波市外)3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600元/人,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1000元/人。 本次选聘咨询电话: 0574—89293242、89293243(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18869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 https://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font-family: 黑体, SimHei; letter-spacing: 2px;">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