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政法单位
举办时间: 2016-09-29 09:00 举办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610室 点击量:次
一、单位简况
北京市某政法单位,隶属于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市级机关单位,可以直接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地点分布在北京市各区。
二、招考对象
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2017年毕业生(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学生除外),须毕业时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考专业
专业不限。
四、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端正,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政治面貌必须为党员、预备党员或团员。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要求。
5、符合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要求。
五、宣讲会安排
9月29日上午9:00,大学生活动中心610室。
六、其他事项
(一)单位为被录用的非京籍学生解决北京户口,提供宿舍。
(二)报考单位职位的学生须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2017年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职位考试,因单位不参加网上报名,请同学们一定持本人简历于现场报名。
欢迎大家参加现场宣讲会。
注:报考学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供单位审核:
(1)简历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英语等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
(3)成绩单原件(本科生的成绩单须由学校教务处盖章、研究生的成绩单须由研究生培养处盖章)
(4)《就业推荐表》(要求填写完整,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复印件。
(5)“优秀学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6)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须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