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17年秋季面向我校招录人才公告(招聘会)
举办时间: 2017-11-23 15:00 举办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室 点击量: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广西本土人才到北海干事创业,我市决定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开展专场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1.全国“双一流”大学及学科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限专业。
2.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符合北海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具体名单及目录附后)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世界著名大学(ARWU世界大学排名2017年度前500强,具体名单附后)2018年毕业的海外留学生,不限专业。
4.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届至2017届毕业生,特别优秀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可参加招录。
二、招录计划
市、县(区)共300个左右事业编制岗位。
三、招录条件
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报考学校、医院等单位岗位,需具备相关从业资格;
7.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录安排
1.区外招录,11月中下旬
第一组联系人(京津片区):罗若波18507799612
第二组联系人(东北片区):李曳13807894018
第三组联系人(鲁豫片区):石红天 13877911929
第四组联系人(中南片区):李清泉17507799377
第五组联系人(西北片区):王昌强18577906099
2.市内招录(联系人:罗华英18977950553)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上旬在北海人才网(网址:)、北海人事考试网(http://)、珠城先锋网(http://)及全国相关招录信息网、各大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录信息,并通过提前联系各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宣讲
召开面向应聘者的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的情况、事业单位需要岗位情况及招录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报名
区外招录: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毕业生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用人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2017年秋季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考生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市内招录:应聘者在网站下载《北海市2017年秋季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前将资料邮寄或直送至北海市委组织部人才科。人才科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研究生免笔试。笔试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并划定分数线。
2.面试。面试采取由考官与考生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道德素养等。
3.选岗。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通过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优先自主选岗。
全日制本科生面试合格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进行自主选岗。
选定岗位(单位)后,由考察组与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选岗结果、签订就业协议书,签字后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4.体检。选定岗位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统一组织考生到北海市进行体检。
5.录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选岗结果,经核实个人档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跟踪了解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市委人才办要继续跟踪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按录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六、享受待遇
正式录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毕业生通过人才“绿色通道”入用人单位全额事业编制。
(二)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本科生正式入职后,3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三)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引进,试用期满后,博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管理七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可聘任为专技九级。硕士在管理岗位的,可分聘任为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可聘任为专技十一级。其中表现优秀者,可以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
(四)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五)在各用人单位推行导师制。为每名青年人才安排2-3名导师,导师为单位分管领导、往届表现优秀的选调生以及业务骨干,帮助学习进步。
(六)有“二次选岗”机会,即在岗工作一年左右,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提出申请调整工作单位。
本《公告》由中共北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洋,联系电话:07793186256,18077960566,电子邮箱:bhrck@
中共北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