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举办时间: 2023-10-18 14:00 举办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201 点击量:次
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事业编制)若干,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5.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适当考虑。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取得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以前获得学历学位或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6. 取得硕士学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26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7. 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或与我校学科相关的专业背景;
8. 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实践,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按照择优原则可优先考虑;
9. 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
1.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策划组织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培养学生骨干,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教育,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讲授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
2. 开展学业指导与职业生涯教育。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做好学生学业分析和指导工作,积极配合研究生导师做好育人工作,指导学生开展职业规划,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
3.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关注并掌握学生动态,深入宿舍关心学生生活,与学生家长保持及时沟通联系,做好学生贷款申请、评优评奖、勤工助学,妥善应对和处理危机事件;
4.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基础性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心理排查与帮扶,配合开展院级心理辅导站工作;
5. 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参与各类辅导员培训,加强理论研究;
6. 根据学校安排,积极参加援疆援藏、定点帮扶挂职等工作;
7.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招聘程序
1. 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星期日)17:00
招聘系统网址:http://
2. 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笔试名单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应聘者须按照系统应聘须知如实填报个人简历。其中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学生干部经历、实习经历、社会实践、荣誉奖励、交流访问等均需上传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未如实上传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信息填写不完整、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将不予通过;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3)资格审查结果在招聘系统中公布查询,未通过者不再重复通知。
3. 组织笔试
针对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学校将组织统一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高校辅导员基本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知识、形势与政策、英语能力测试,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1:8的比例确定参加初选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果在招聘系统中公布查询,未通过者不再重复通知。
4. 初选面试
学校组成初选面试小组,负责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初选面试。进入初选面试的人员,需按照学校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与安排另行通知。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初选面试。
根据初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1:2差额确定参加校级评审的人员名单,未进入名单者不再通知。
5. 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校级评审组,对通过初选面试的人员进行评审,在招聘岗位数内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名单。
6. 实习考察
学校安排通过校级评审的人员至各用人单位实习,时间不少于两周。
7. 体检、心理测试(实习考察期间)
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心理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其中,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8. 公示
学校根据实习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予以公示。
9. 学校审定
10. 办理录用手续
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
四、有关问题说明
1.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学校可在招聘各环节对应聘者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以上行为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承担。
2. 在学校审定前,因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岗位要求与人选情况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学校评审结果递补。
3. 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须正式毕业后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五、联系电话
温老师 028-61831146 阳老师 028-61830523
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