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7 15:35:16| 点击量:次
为进一步充实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师资力量,储备高层次知识人才,经荆门市人社局批准,县委研究决定在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湖北籍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包括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硕士毕业生,详情见附件《2020年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单位的其它要求。
二、专业需求
专业主要包括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12个学科门类。具体岗位及专业需求见附件《岗位表》。
三、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入非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享受专技11级岗位待遇。
(三)工作满一年后一次性发放2万元安家费。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9:00至7月5日22:00。报名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下载并填写《2020年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同时将相关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或拍照打包提交至邮箱443693954@,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0年8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胡志军,电话:13997908101。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专业水平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沙洋县教育局根据要求对考生提供的相关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电话联系来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携带的证件等。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0年8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电子照片相同的照片2张。
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水平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水平测试或聘用资格。
(四)专业水平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到专业水平测试环节。专业水平测试时间暂定7月中下旬,具体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公告。
1.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和内容。专业水平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以答试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水平,统一制卷,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并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公示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3.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4.考试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向社会公告。
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24—8596714
监督电话:0724—8568012
附件1:《2020年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附件2:《2020年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