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道局2020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3 15:25:35| 点击量:次
为加强长江航道人才队伍建设,经报上级批准同意,长江航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长江航道局成立于1957年,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的正局级公益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长江干线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在长江沿线设有宜宾、泸州、重庆、宜昌、武汉、南京等6个区域航道局,科研和测量2个支持保障单位,管辖81个航道处。养护着四川宜宾合江门至长江口2754公里的长江干线航道,以及长江口北支80公里、嘉陵江口和洞庭湖口4.7公里航道;同时养护着大量海轮航道、缓流航道、副航道、以及小轮航道,养护航道总里程达5300多公里。
二、招聘计划
长江航道局2020年发布招聘计划的单位包括:长江宜昌航道局、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测量中心4个单位,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4人,具体计划详见《长江航道局2020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接收应届毕业生条件
(1)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2020年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四项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2)年龄在28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2.接收留学回国人员条件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在国外或境外(港澳台地区)学习满一年,毕业不超过两年(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确定时间为准)。年龄在28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4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期间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
五、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1)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2)科目: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本次笔试的具体考试类别见《职位信息表》。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四)其他说明。
博士研究生在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在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网站或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资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
(4)“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20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
(3)教育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面试拟于9月份进行,具体面试时间请关注长江航道局网站(http://)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可向报名单位查询。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少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2/3)×50%+面试成绩×50%。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其所在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用人单位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8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发现聘用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存在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取消聘用。
(五)咨询、监督电话: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长江宜昌航道局0717-6967226;
长江武汉航道局027-82763545;
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027-82765003;
长江航道测量中心027-82763269。
监督电话:
长江航道局纪检监察处027-82765101;
长江航道局人事教育处027-82764181。
附件:1.长江航道局2020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长江航道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