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邀请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济宁市纪委监委“优才计划”应聘的函
发布时间:2020-03-22 13:45:52| 点击量:次
为优化济宁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拟引进3名优秀青年人才,现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
一、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5日11: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6:00。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3月31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提前公布并通知考生。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服务和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试用期满,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优才计划”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37-2967764(济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jnjwzzb@
附件:济宁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