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4 10:08:28| 点击量:次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和《青海省选调生招录及管理暂行办法》(青组字〔2018〕171号)精神,按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及要求,今年拟继续从省内外二本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全省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范围及方式
计划选调200名,主要使用全省区(县)直机关和乡镇空余编制,按照公务员考录程序统一招录,全部安排到全省基层空编岗位工作。
1.定向选调生90名。从省内三所高校(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应届毕业生中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中定向选调90名(每校30名),由各高校党委严格遴选、认真把关后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统一安排参加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后按成绩择优录用。
2.其他选调生110名。从省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由省内外高校组织人事和就业部门推荐报名,统一安排参加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后按成绩择优录用。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须由所在高校盖章)、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9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根据入伍年限顺延。
6.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7.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8.选调生择岗后,需满足本岗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硕士研究生(含试用期)满2年以上,本科毕业生(含试用期)满4年以上),违约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3年内禁止参加省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
三、选调程序
选调生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主要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派遣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选调工作通知,同时在青海新闻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调生工作公告。
(二)推荐报名。
1.定向选调生推荐。突出对人选政治素质的要求。由省内三所高校党委按分配名额以1:1.5比例,从应届毕业生中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中严格遴选、认真把关,推荐人选名单以学校党委名义报省委组织部。
2.其他选调生推荐。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名;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按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3年内禁止参加省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
(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标明)。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安排。定向选调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应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六)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省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委托所在院校组织人事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考察。
(八)公示、确定人选、培训。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选调生名单,并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九)录用和择岗。由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会同公务员二处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全省干部队伍实际及各地区岗位需求,根据总成绩公开择岗并组织到位。
四、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笔试、面试环节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选调生全部安排到基层一线工作,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选调生资格。
(三)各有关单位、各院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原则、把握条件、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真正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推荐出来。各市(州)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职责,认真做好选调生接收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一般应将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及时列入后备干部队伍,严格要求、重点培养、大胆使用,使选调生在基层健康成长。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至14日(清明节假期不报名)。
(二)报名方式:
1.定向选调考生。由省内三所高校党委按分配名额及比例遴选推荐人选,填写《青海省2019年常规定向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登记表》(附件2、4,一式3份,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表样可在公告网站下载),由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审核后于4月15日前统一报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2.非定向省内高校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学生就业指导机构遴选审核,填写《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登记表》(附件3、4,一式3份,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表样可在公告网站下载),由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审核后于4月15日前统一报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3.非定向省外高校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在推荐人选名册及登记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填写《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登记表》(附件3、4,一式3份,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并发送至qhsxds@,表样可在公告网站下载),报名期内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到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4—8号雅荷花园酒店(省中医院东侧100米处巷内)客房部4003房间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带齐所需资料报名)。
各类报名表均为A4纸张,《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登记表》需正反面打印,套印电子版照片,不黏贴纸质版照片。
4.报名时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应提供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本通知指定的邮箱中,照片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系提供是否已修满学分并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证明材料(需加盖院系公章),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参军入伍证明材料。
联系单位: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6号;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电话:0971--8454650(报名期专线)
传 真:0971—8452320;监督电话:0971—12380
E-mail:qhsxds@
附件:1.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招录计划表
2.青海省2019年常规定向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青海省2019年常规选调生登记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