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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18-12-07 16:10:39| 点击量:

2018年下半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计生系统

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快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吸引省内外优秀卫技人才为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经研究,苏州市吴江区卫生计生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0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2月10日后出生)。

(三)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往届生,须具备与报考专业(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吴江区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8年12月16日前具备。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反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七)符合《招聘职位简介表》中招聘职位所对应的学历、专业、资格(职称)及相关证书等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寄送报名两种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551号公共卫生中心A501室。

(二)快递寄送报名时间和地点

1.快递寄送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6日,截止日期以快递签收日期为准,寄送后7天内请致电0512-63160070确认快递签收情况,如因应聘人员或快递公司等原因未收到快递报名材料且未电话确认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2.寄送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551号公共卫生中心A517区卫计委组织人事科(邮编:215200)。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或快递寄送报名。

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18年下半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和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表及其他报名材料(本科段毕业(学位)证书、英语等级等相关证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往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18年下半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和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报名材料(本科段毕业(学位)证书、英语等级等相关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除《2018年下半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和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本科段毕业(学位)证书、英语等级等相关证书)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等报名材料未能体现报考岗位所要求研究生专业方向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时,以上报名材料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快递寄送报名只需先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1份,待领取考试通知书时交验原件。

2.资格审查。区卫计委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领取考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于2019年1月15日之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告公示”栏目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通知书、交验报名材料原件(快递寄送报名人员),并按考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地点设在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苏州市(含下属县市区)外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凭车票报销其来程路费,如被录用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考生,还可凭车票报销其返程路费。限火车硬座(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单程报销最高限额1000元,低于最高限额的按实际金额报销,路程区间一般不得超过考生就读学校或工作(实习)单位所在地区至吴江区距离。

四、考试、体检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标准。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体检由区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核、公示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告公示”栏目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卫计委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各医疗集团内部统一分配具体工作单位,并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录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42。

八、本《简章》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63160128。

附件:1. 2018年下半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职位简介表

2. 2018年下半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报名表

3.吴江区北部、南部、中部健康医疗集团简介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