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重点高校招聘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4 09:34:20| 点击量:次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招聘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重点高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的博士和硕士应届毕业生。拟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五)行政管理、法律事务、新闻传媒、经济金融、规划建设、油气化工、交通船舶、海洋科技、外语翻译类专业及近似专业;
(六)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八)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各应聘人员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下载并填写《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招聘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于2018年10月29日—10月31日将《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招聘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网上报名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名称严格按“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类别”命名,如“张某+北京大学+行政管理类”。
(二)现场确认报名。根据预报名情况,11月7日—11月9日赴北京、上海、武汉等地相关高校开展现场推介和现场报名,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名时须提交《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招聘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表彰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时,视情适量接受非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报名。
不能到相关高校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11月13日9:00-16:00到青岛西海岸新区招才招商大厦二楼(漓江西路987号,滨海大厦)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现场初试。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及现场初试情况等因素,确定进入面试考核范围人员。
四、面试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范围的人员集中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考核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
本次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政策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三年发放生活补贴。聘用后五年内在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九、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均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 style="font-family: 宋体">)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见附件。
监督电话:0532-86130817。
附件及报名方式详情见: http:// style="line-height:34px;background:wh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