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才引进政策摘要及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需求信息
发布时间:2018-06-07 08:29:40| 点击量:次
一、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政策
在襄阳市市直企事业单位参加实习实训,按大学专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在市直党政机关参加实习实训,按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具体标准由县(市、区)、开发区确定。实习实训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二、大学生就业见习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按时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时间不超过6个月。政府部门按最低工资标准60%/人·月给予就业见习基地补助。
三、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住房补贴政策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五年以内首次在襄创办企业、在企业就业的大学生,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在外租房的,租房补贴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一年一发放,发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首次购买住房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以内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可按规定申请2—20万元的省级创业扶持资金。
2、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在我市初次创业,可按规定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对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的创新项目,给予1—1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
4、大学生在我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以及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5、对个体经营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6、对大学生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与住房补贴政策
1、落户“零门槛”。来襄阳市创业、就业的各类人才,不受就业时间、社保、住所等条件限制,公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2、对襄阳市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硕士或副高级职称者发放7.2万元住房补贴(每年2.4万元,连发三年),博士或正高级职称者10.8万元住房补贴(每年3.6万元,连发三年)。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入住“隆中人才公寓”按50%标准缴纳租金,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按60%标准缴纳租金。
4、购买住房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六、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支持政策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七、优秀人才激励政策
1、全市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奖励名额增加到25名,把在襄工作的外籍人才纳入通报表扬范围,对“襄阳杰出人才”“襄阳优秀人才”分别一次性奖励资助20万元、3万元。
2、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一次性津贴标准提高到1万元。
3、每两年分别评选表彰10名“隆中名匠”、50名“隆中工匠”,每人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5000元。
八、2018年度襄阳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需求信息
详情请见附件《2018年度襄阳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需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