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与祖国同行”暑期就业实践活动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11:29:46| 点击量:次
为积极引导同学们走出校园、走进企业、走向社会,帮助同学们尽早确立职业理想与生涯目标,为今后服务社会、成就事业打下坚实基础,自2017年起学校开展“与祖国同行”暑期就业实践活动,带领在校大学生走进企业、走访校友,接触国家重点行业,完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实现自我价值。
2018年,拟设置4条就业实践路线,招募40名在校生组成走访团队,走访区域涵盖我校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区域。
一、实践路线
选取就业单位、校友集中的四个城市作为实践路线,每支队伍由两名带队教师、十名队员组成。拟走访北京、四川、珠海市、深圳市重点单位、校友企业等,实际走访过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实践安排
1、由带队教师组织到目标企业进行走访实践,统一安排路线,按计划完成实践任务;
2、实践团队与企业相关部门开展座谈,听取行业、企业发展状况及人才选聘标准、员工发展通道等,听取校友分享职业成长及工作感受,赴生产一线进行实地参观考察,感受工作环境与企业文化;
3、针对部分走访单位开展深度实践,团队成员跟随校友工作一天、对校友进行专访,深入了解行业、职业、职位工作特点,并做好记录工作。
4、实践结束后,各实践队按要求完成实践总结,召开就业实践报告会,与广大在校同学分享实践感受。
5、实践日期拟定于7月9日至14日。
三、资助方式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承担就业实践所有带队教师及队员的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
四、实践队员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宣传和参与2018年“与祖国同行”暑期就业实践活动;
2、参加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精心准备,向用人单位全面展示我校学生风采。
3、在实践中听从带队教师安排,严格遵守纪律,有团队合作意识;
4、按照要求完成就业实践工作任务;
5、完成活动资料整理及相关工作;
6、自行承担学校提供的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之外的费用。
五、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18年“与祖国同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在读学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2019届应届毕业生优先;
2、综合素质突出,思想积极上进、作风踏实肯干,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学生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优先;
3、就业意愿强烈,自身定位准确,就业意向清晰。
六、报名方式
1、拟报名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表格可复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1楼),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12:00;
2、面试。大学生就业中心随后将进行面试选拔,具体面试时间、要求及最终名单将于大学生就业信息网、“18luck新利电竞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同步公示,请报名的同学们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