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11:00:58| 点击量:次
为进一步拓宽青年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淮安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淮组通〔2018〕34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淮安市面向2018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双一流”高校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招聘18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岗位表已经于2018年5月31日公布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要内容如下:
一、招聘主要条件
1、面向2018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双一流”高校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2、报考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进入组织考察未录用人员(具体招聘办法另行制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0年6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详见公告和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选聘。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备案。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到6月13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来淮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发放相应补贴,其中省内高校500元/人、省外高校1000元/人。
三、聘用后待遇
1、选聘人员到聘用单位报到后,参照我市“名校优生”引才工程实施办法,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本科生1万元。对于淮安籍毕业生(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淮安),分别增加2万元。
2、对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参照我市“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有关政策,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的生活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其中博士研究生还可以申报“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并享受其他相应的人才服务政策。
3、选聘人员纳入年轻干部素质培优工程进行培养,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负责选聘人员的宏观管理,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才办)和用人单位负责对选聘人员制定具体培养措施。
4、市直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可由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程序从县区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聘。
四、有关事项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如仍有疑问,请致电0517—83920353(人才政策),0517—83671213(招聘政策),0517—83605646(选调生政策),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71403(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如需了解《2018年淮安市公开招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和《2018年淮安市公开招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表》具体内容,请登录http:// style="text-indent: 32px; font-family: 宋体;">(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通知公告)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