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湖北·梦圆黄冈”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2 14:46:42| 点击量: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到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数量、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计划公开招聘146人(不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中:专业技术岗位 138人、管理岗位8 人。重点招聘教育类、医学类、工学类、新闻类、经济学类、管理类、文学类和法学类等类别专业人才。
设置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招聘数量不限。
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含应届、往届毕业生)。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博士研究生应于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于198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五)所有录聘用人才均不设最低服务年限。
三、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公开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取高校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集中面试、择优聘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在黄冈市政府网站(http://)、黄冈党建网(http://)、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和黄冈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市主流媒体、国内相关高校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2.公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5月21日起,直至招聘计划完成为止。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kb),提交确认即可。
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批网上报名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8:00至6月3日17:00。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需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需一致,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高校现场报名。黄冈市将于5月21日至31日组织各高校联络站到武汉有关高校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现场进行报名。
(3)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黄冈市将于6月1 日上午在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体育馆举办2018年“我选湖北·梦圆黄冈”人才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热诚欢迎各类英才到场咨询、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填写《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1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能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3.资格审查、筛选。由黄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审查和筛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4.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并在黄冈市人社局官方网站、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
5.考察、体检、公示
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组织加试。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6.双向选择、统筹分配。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所学专业和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洽谈,双向选择,达成意向的,即可到岗上班。未达成意向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
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及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其所学专业、个人意向统一安排。
7.聘用和培养。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作为后备干部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四、其他事宜
1.本公告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由黄冈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 0713-8128633(黄冈市人社局)
0713-8613277(黄冈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