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选调生招录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 16:23:10| 点击量:次
为培养了解区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面向疆内外选调200名(见附件1)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内地“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上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8年3月23日);
(二)政治坚强,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三)有志于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四)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23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六)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班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报考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选调生,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即可;
(七)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选调生: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言行不一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校期间因违纪受过处分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由高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具体步骤:
(一)院(系)党组织做好宣传动员,提出推荐对象,每人限推荐一个地州市,注意引导毕业生志愿服务南疆。
(二)毕业生填写《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3),要求此表一式二份、A4纸张双面打印,否则无效。
(三)高校组织(人事)部、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名额、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部长逐一对推荐人选署名出具推荐函。内高班学生须由自治区教育厅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须通过一定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式样见附件5)。
请各位同学于3月25日12:00前将《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4)电子版发送至xdhust@(题目命名为:新疆+姓名),纸质版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请考生于3月29 日前(预计3月23日开始)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4月下旬统一参加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具体事宜详见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
政策咨询部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库尔班
联系电话:0991—2391232、2398037(传真)。
电子邮箱:gbwuchu512@。
材料受理部门: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舒小君
联系电话:0991-7753839
电子邮箱:54542100@
邮 编:830000
邮件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号
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考试命题科
附件:1. 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计划表
2.填表说明(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3. 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4. 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5. 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公示(模板)
6. 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函(模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