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警卫局2018年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1-09 14:09:56| 点击量: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湖北省警卫局(又称湖北省公安厅警卫局),为现役建制,2018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4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接收大学生专业类别:
1、会计学1名
2、体育教育1名(要求专业特长突出)
3、侦查学1名
4、治安学1名
二、接收大学生基本条件:
必须符合《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关于接收条件的有关要求,其中:
1、性别:均为男生。
2、文化学历: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接收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1)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2)往届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生;(3)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年龄:截止2018年8月31日不超过24周岁。
4、身体条件:身高1.76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9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协调,反应敏捷,无明显疤痕,无任何可能影响执勤训练的伤病,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有关要求。
5、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无违法记录。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及公安警卫部队征集新兵的特殊要求。
三、接收方法
符合接收条件、有意到我部工作的学生,直接与我部联系报名(按照我部提供的简历模板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附个人近期全身免冠照片一张,电子版投递至报名邮箱),我部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集中面试(届时请携带书面简历一份)。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月20日
联系电话:027-87133072(黄干事)
电子邮箱:hbzs2014@
四、有关待遇和要求:
接收的本科毕业生,经部队组织审查、知识能力考试、身体检查和测试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经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和任职手续,享受副连职武警警官待遇。入伍后需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