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 专项人才引进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4 08:39:57| 点击量:次
根据西藏教育发展需要,经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计划面向全国引进22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到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教育类3人:教育学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人,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人,教育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人。
会计类2人: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
文秘类5人: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人,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人,法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人。
计算机类12人:编程与研发方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人,网络与安全方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人,硬件方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计算机应用技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人。
总计22人,以上岗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地点在拉萨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西藏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非西藏户籍、非西藏生源、无西藏院校学习经历。
5、大学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原工作;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并于2017年7月之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统招全日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西藏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姓名-学校-专业”标题格式(如:张三-上海财经学院-会计学),将报名表(见附件1)及本人毕业生、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籍证明等扫描件及近期全身生活彩照一张)发送至电子邮箱:xzjytzgc@,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我厅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人选进入面试阶段。
(三)面试及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时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籍验证报告,个人政审材料原件(户口所在地或临时住所辖区派出所开局)和近期体检报告(县级以上医院即可),荣誉业绩证书及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面试时现场复核有关材料。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着重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能力、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及对西藏了解认识情况。资料复核无误且面试合格,签订拟引进协议,同时我厅出具调档函,由考生自行将档案寄送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政工人事处。
面试地点:四川成都市广福桥街2号(西川中学斜对面)。
(四)办理正式录用
拟引进人员材料和档案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正式引进协议并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已录用的考生须于12月底前到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政工人事处报到,派遣到岗。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报名人员须按人才引进工作组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或到相关地点参加面试。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考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考生的各项考察贯穿工作始终,各个环节发现有影响录用的情形,不予录用。
(三)引进人员在藏服务期限8年(含试用期1年),期间不允许调离西藏,服务期未满离藏的按违约处理。
(四)引进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休假待遇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政工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莉娟15608905982(手机、微信号), xzjytzgc@(电邮)
办公电话:0891-6599807(9:30—12:30,15:30—18:00)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5号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政工人事处;
邮编:8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