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地区教育局2016年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6 01:01:01| 点击量:次
山南是藏民族的摇篮、藏文化的发祥地,是西藏农业耕作的起源地,在西藏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地区下辖12个县、83个乡(镇、办事处),共有藏、汉、门巴、珞巴等28个民族,总人口36万。境内高山草原错落,湖泊星罗棋布,自然风光秀美,文化、旅游、矿产、水能和农牧林等资源十分丰富。目前,山南地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97所,共有在校学生56090人,共有在职教职工5094人。
经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西藏山南地区教育局现根据我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内地省市引进我地区中学及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西藏自治区外高校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非西藏生源),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岗位需求
1.中学数学教师3名、中学物理教师3名、中学化学教师3名;
2.职业技术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师1名、职业技术学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师1名、职业技术学校物流管理专业教师1名。
三、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反对分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自愿支援边疆建设的思想。
(三)身体健康,能在西藏坚持工作。
(四)应聘中学数学教师、中学物理教师、中学化学教师人员必须是师范类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应聘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岗位人员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四、引进待遇
(一)实行浮动工资
凡到我地区累计工作满五年的工作人员,可享受五年浮动一档工资;凡到我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均从到单位报到工作之月起享受学历浮动一档工资。
(二)实行固定工资
1、凡到我地区二、三类区累计工作每满二十年,在四类区累计工作每满十五年,可固定一档工资。
2、凡到我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西藏工作每满八年,可固定一档工资。
(三)对进藏的高校毕业生,进藏后不实行见习期工资,直接享受定级工资待遇,并高定两档工资。
(四)实行西藏特殊津贴
在本人基本工资的基础上,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分别提高140%、170%、200%。同时享受按类区确定津贴补贴。
(五)享受防寒装备补助费、取暖补贴和边境县生活补贴及海拔
(六)对在藏工作直至退(离)休的人员,在办理退(离)休手续时,可将学历浮动工资、在藏累计工作满5年浮动工资、8年学历固定和20年固定工资作为计算退(离)休费的基数。退(离)休后到区外安置的人员,继续享受原工作地的西藏工资待遇。
凡在藏退休的人员,不论在区内或区外安置,均可按在藏工作时间提高退休费比例。在藏工作20年以上的,提高15%;在藏工作15—19年的,提高10%;在藏工作10—14年的,提高5%。
(七)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藏干部凡在藏享受了8年学历固定、20年固定的人员,内调后继续保留。
(八)区外进藏人员每工作一年可带薪回内地休假,假期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地厅级干部60天;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县(处)级干部50天;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级以下干部40天(不含路途10天)并执行籍贯地包干路费。
五、进藏工作期限
引进毕业生进藏后,在藏工作年限不得低于8年。在藏工作满8年后,若本人联系好接收单位,经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批准后,可调回内地工作,鼓励长期留藏工作。
六、身份及户口、档案管理
凡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引进的人员,其身份属在编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期间,本人档案统一转至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并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转至用人单位。在引进的8年工作期间,本人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转至工作单位或放在原籍。户口放原籍人员,工作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留藏工作,须将其户口转至工作单位。
七、实施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为
请有意应聘者下载《西藏山南地区教育局引进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xzsn2016@及snjy2008@,邮件主题栏请注明:“应聘 部门岗位+专业方向+姓名(应届生)”。同时请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包括:《西藏山南地区教育局引进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贴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奖励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书面申请材料将由我单位电话联系本人后,告知收取方式。
咨询电话:湖北、湖南、安徽三省请拨打18798935960(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将于4月中旬电话(或邮件)通知。未入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到学生所在地进行面试,面试后确定引进人员名单。
4、政审体检
凡确定为引进对象的,由毕业院校进行政审。引进对象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先由本人垫付,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后据实报销。
5、签定协议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人员要与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
6、进藏分配工作
引进对象实行统一时间进藏,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到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报到,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进行分配。
7、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8、其它
(1)本公告由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引进人员如与用人单位在工作待遇等方面发生异议,由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负责仲裁。
西藏山南地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