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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2017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4 15:14:33| 点击量: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建成区域人才高地,洪湖市计划2017年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主要面向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往届、应届毕业生)。现已在洪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专业需求及名额

全市计划为事业单位引进2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及“985”高校本科生(具体岗位计划附后)。重点引进教育、文化、水产、旅游、规划、卫生、新闻、审计、水利、林业等行业相关专业的人才。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主要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择优考核等形式确定。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在有关媒体、国内相关高校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7年5月28日17:30。报名人员可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需登记表可在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

3、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人才办”,下同)根据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可于5月31日24:00前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社局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上旬。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市委人才办共同完成。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结果及时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洪湖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5、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6月中旬。硕士研究生、“985”高校本科生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按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程序,且不占用考核人选名额。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核。时间为6月下旬。考核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考核完成后,从高到低计算出综合成绩(面试、考核均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80%,考核占20%。综合成绩=面试成绩×80%+考核成绩×20%),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博士单独考核,单独计分。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7、体检和公示。时间为7月上旬。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及本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8、聘用。时间为7月下旬至月底。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硕士、本科生7月31日前,博士12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市委人才办、用人单位和引进对象本人三方签订《洪湖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协议书》。

9、关于调剂。在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录用等环节,都可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剂。

 

四、政策待遇

(一)招引的人才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硕士、“985”高校本科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对表现突出和优秀的,可以按干部提拔任用规定程序,优先提拔使用或调任公务员领导岗位,正常晋升。

(四)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5年内由市政府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及每年36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985”高校本科生5年内由市政府每年给予12000元人才补贴。在洪湖无自有住房的,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分担租金,负责提供80平方米以内租赁房。

(五)引进的人才,其子女在我市学校就读,由市教体局优先安排。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问题,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不少于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用人单位主动为引进的优秀人才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每年定期开展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

(六)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取得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的,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评选;优先推荐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绩突出的,可直接作为洪湖市突出贡献人才“水乡英才奖”、“洪湖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候选人。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洪湖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二)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或聘用通知下发后,受聘人应15日内按规定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的受聘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洪湖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

(三)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中共洪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待遇以市委正式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716-2211892、18608617737。

联系邮箱:764710921@

中共洪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