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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八届“长江学子” 优秀大学生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8:02:57| 点击量:

全校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湖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就业育人工作实效,展示湖北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果,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类型及名额

“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5类、总共150名,其中开拓创新类30名、自主创业类30名、基层就业类30名、参军入伍类30名、自强奋进类30名。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和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类型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

4.参军入伍类

①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②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四、工作安排

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按学院推荐、学校推荐、专家推选、结果公示、确认公布、宣传推介等环节进行。

1.学院推荐。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按每类不超过一人推荐至学校。

推荐人填写《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

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

生活照和工作场景照各1张,每张照片的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

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评选推荐表填写完整后,由各院系在评选推荐表“学校推荐意见”一栏最左盖章,联系人、电话、邮箱不填。47日12:00前将推荐人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含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2593310901@。

2.学校推荐。各院系推荐人选经学校评审后,按每类不超过两人推荐至组委会。

3.专家推选。组织专家开展推选,推选出5类150名大学生拟入选“长江学子”。

4.结果公示。对推选的“长江学子”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5.确认公布。公布入选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结果,颁发证书。

6.宣传推介。在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号、湖北毕业生就业网等开辟专栏进行事迹宣传报道。通过巡回报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和渠道,加强人物事迹宣传和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长江学子”征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征集宣传活动作为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鼓励各高校结合实际,在本校开展优秀大学生推选宣传活动。

2.严格审核推荐。各高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征集条件、范围、程序推荐,并在校内公示。要如实填报事迹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原则上往届已征集宣传的“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不再推荐。

联系人:厉鹂 王玥     
 话:027-87542328     
 箱:2593310901@      

附件: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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