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7:13:57| 点击量:次
全校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理论创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切实提升湖北省髙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素养、学术水平。根据《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推进“才聚荆楚”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型智库,打造一批理论创新、操作性强、可复制推广的研究成果。深化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内涵建设,开展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体制机制研究,推广一批湖北就业创业特色工作案例。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体系研究,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全校各院(系)就业创业工作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及相关从业人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能力。鼓励就业创业管理人员积极申报且支持跨校联合申报。
(三)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课题,不得申报。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另外,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各个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不支持一题多报。
(五)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院系推荐课题数量不超过1项。
三、申报程序
(一)院系申报。课题申报人可围绕《2022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进行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课题名称申报。申报人填写《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 3),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学校审核。《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初选,综合有关情况,得出专家评审意见。
(三)集中报送。学校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须报学校科研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核审确认,再由学校统一报送。本次申报的课题可作为学校学生工作部课题申报。
四、 有关要求
(一)获批立项的研究课题按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鄂教科规[2017] 1号)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鄂教科规[2017] 2号)进行管理。课题按期完成后,通过课题鉴定,予以结题。结题鉴定按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鄂教科规[2017] 3号) 相关要求执行。省级将适时组织2021年、2022年立项课题中期巡检,对巡检不合格、未开展实质性研究等情况的,按规定撤销课题立项。
(二)本次研究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四)本年度课题申报需报送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请各院系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PDF电子版,连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PDF电子版以“院(系)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打包发至邮箱:2593310901@。纸质版材料送至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厉鹂 王玥
电 话:027-87542328
邮 箱:2593310901@
附 件: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