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发布时间:2016-11-16 18:33:22| 点击量:次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素质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根据各地行政村数量、2016年选聘完成任务和2017年选聘计划等情况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95名,厦门市45名,漳州市95名,泉州市95名,莆田市55名,三明市100名,南平市100名,龙岩市100名,宁德市10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名额视情况予以倾斜。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福建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7年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报考福建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选聘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
(4)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
(6)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毕业生外,其他县(市、区)生源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四、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福建人才联合网()“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8:00起至11月30日24:00止。
参照福建省报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者须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报考流程:
(1)发布选聘信息。
(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正面免冠照片。
(3)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
(4)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上网缴交报名费。
(5)报名费缴交确认后,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
(6)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4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7)2017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考生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和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的申请表(证件不齐全的,不予鉴印),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中楼(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裁下存根。
详情见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