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考察人选和 开展考察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8:31:52| 点击量:次
根据《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工作公告》,现将考察人选名单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选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人选名单见附件1)。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将于2020年11月上旬进行。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采取个人承诺和线上考察的方式进行,请考察人选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根据考察组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报送材料
1.下载并填写《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考察人选承诺书》《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考察人选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3),形成电子版文档和填写后的扫描件或高清图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经高校推荐部门盖章确认的《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扫描件或高清图片。
3.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党员统计系统中个人信息截图。
上述材料需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考号+姓名+报考岗位”,于2020年11月6日12:00前提交到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见附件4)。
(二)如考生放弃选调资格,本人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签字,于2020年11月6日12:00前将扫描件或高清图片提交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并电话告知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三)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考察工作将于2020年11月16日17:00前结束,未在规定时限内向考察组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宜
1.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当考察结论一致时,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关于体检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