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期第二版: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八项优惠 退伍由地方政府安置
发布时间:2009-11-17 01:01:01| 点击量:次
10月26日,在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表示,因为大学毕业生入伍是按照城镇人员来对待的,国家民政部对城镇人员退伍以后的政策是由当地政府接收安置,北京市规定得更清楚,“由当地政府安排工作”。
张浩明表示,依照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政策,确保优先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在没有批准高校毕业生入伍前,不得批准地方高中毕业生等入伍。截至9月1日,预征的大学毕业生报名人数已超过13万。
张浩明还介绍了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8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的学生可以在部队完成实习等。
■ 算账——服兵役不比工作收入低
昨天,张浩明帮助大学毕业生入伍算了三笔账:经济账,政治账和个人成长账。
他说,入伍服役两年,如果是本科生,按照最高一学年6000元的学费,当兵两年可拿到最高24000元的学费返还,尤其是城镇,当地政府对入伍的士兵还有一定的经费奖励,比如北京有一万元以上的奖励。沈阳、大连高达4万——6万元,也就是一个大学毕业生能够拿回学费两万四,能够拿到当地奖励资金,同时到部队里面去,每个月还有当兵的津贴,所以两年的收入是很大的一笔经济收入,并不比工作两年的收入低。
在政治上,具有一定规模数量的大学毕业生入伍,将提高兵员素质。而在个人成长上,军队有利于大学毕业生成长成才。
■ 优惠政策——入伍大学生考研可加分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8项优惠政策: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最高限6000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者是助学贷款。
二、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完成教学课程外仅仅差实习的,可提前毕业入伍,在部队完成实习。
三、入伍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等方面优先。
四、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
五、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所在省专升本考试,入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六、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七、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
八、自主择业,凭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
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