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庆将至,为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二、放假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假期间,需要探亲、访友、旅游或出差的人员,应时刻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三、放假前,各部门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国庆节期间值班和维护稳定的相关工作。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五、9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各部门三级治安、消防责任人要要求本部门各办公室下班前关闭水、电开关,关好门、窗,重要保密、治安防范部位加装封条,确保假期间安全。
机关党委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