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假期间,探亲访友、外出旅游人员,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各种健康、文明的体育、娱乐活动。
二、放假前,各部门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相关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三、1月21日下午下班前各部门三级治安、消防责任人要要求本部门各办公室下班前关闭水、电开关,关好门、窗,重要保密、治安防范部位加装封条,确保假期间安全。
机关党委
二〇一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