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试场名单见附件!
有需要参加考试,而附件名单中没有姓名、有考试姓名不能参加本次考试需要办理缓考手续者(缓考手续必须是在考前进行),请务必于12月27日之前到医学院行政楼三楼323室(研教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时请务必携带学生证,否则,考试无效。
医学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