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学生
办事流程:
1、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凭录取通知书到原籍派出所开具)。
3、招生名册(档案馆复印)
4、在读证明(院系开具)或在师生服务中心自主打印
5、个人申请(本人手写或打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就读院系及班级、因何原因将户口迁入到学校)。
6、一寸照片2张,电子档照片(32K以内,JPG格式)。
7、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前置部门:医学保卫部(处)
承诺时限:本人自行办理,同时办理身份证,医学保卫处到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取回户口底页
受理部门:医学保卫部(处) 硚口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83692931
监督电话:8369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