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因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初步估计一年五个左右项目)事宜,需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合作方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现公开征集方案,包括律师事务所介绍、律师参与团队人员的介绍、完成时间、收费标准(年度或次数)及方式。
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承接业务的专业团队,熟悉尽职调查合法合规性审查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比选。
提交方案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我们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请将方案发送至邮箱:jzb@hust.edu.cn。
联系人:龚老师 87559431
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