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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聘任述职答辩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2-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部署,职员岗位聘任学校评议工作即将启动。为切实做好评议述职答辩工作,根据《18luck新利电竞 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校人〔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所有申报事业五级、事业六级人员需参加相应评议组述职答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答辩时间

每位申报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使用PPT),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

二、述职内容建议

1)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情况。

2)从事管理工作的主要经历和工作内容。

3)在学校(院系)改革、发展、稳定等重点、难点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

4)结合学校(院系)工作,起草过的比较重要的计划、方案、规章制度、总结报告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情况。

5)提出或推广过的具有重要指导、借鉴作用的工作方法。

6)取得的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为群众公认的工作实绩。

7)下一步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思路、预期目标等。

三、有关说明

1)述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及附件打印后送达申报人,并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2)原则上由申报人本人述职答辩,若因特殊原因由他人代替,请申报人本人提交书面说明,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提前报校聘办备案。

 

附件:申报人员行为禁止清单

 

  校聘办

   20241218

 

 

附件:

申报人员行为禁止清单

1.打探评审专家名单。

2.打探评审分组及讨论意见等不能公开或者尚未公开的信息。

3.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评审专家、管理人员等进行游说、说情等。

4.协助他人或者单位实施请托行为。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