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工作情况,经各学院会议审议并报学校审定,现发布各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不含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直接攻博),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学院或我校研招办(工作电话027-87541746)反映。
本次公示为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后的信息为准。
其他事宜说明:
1. 调取档案。非定向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考生的调档将由拟录取院系开始实施。
2. 拟录取定向生的定向协议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由拟录取院系发送给考生。请定向考生(含专项计划)收到定向协议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及定向单位信息,由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寄回学校。如有延误,将有可能影响最终录取资格。
3. 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将视教育部录检安排而定,请考生与拟录取院系核对通讯地址并确认寄送方式,及时关注各类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