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09-10-12 点击数:
根据教学司[2005]35号“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凡符合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或推荐免试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在报考前请注意: 1、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出示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的报考审批表,未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的不得复试及录取。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报考专业。
2、被我校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均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在复试时必须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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