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工作启动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24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获批后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资助3年。有关项目介绍见附件1。
本次“项目制”申报将启用在线申报,即各单位通过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申请时间与要求
1.申报新项目的单位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30日。请各单位同时将项目申请书(附件3)、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协议中文及外文版复印件、单位推荐公函以压缩包形式发至ouyafei4@csc.edu.cn。
2022年及之后获批且目前尚在执行期的项目,如希望有所调整,亦需按照新项目要求申报,并将此情况在公函中明确。新项目获批后,将立即终止执行中的老项目。
2. 项目执行期内的单位
项目执行期内的单位需每年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其中,2022年及以后获批的项目单位需提交年度总结;2021年获批的项目单位需提交3年完整实施情况总结。
请有关项目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梳理、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将提交至评审专家,作为项目是否可继续获得资助的重要参考。
请各单位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总结,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1-30日。请各单位同时将总结报告发至ouyafei4@csc.edu.cn。
三、相关后续工作
项目获批结果将于2024年2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公布。各单位届时可使用受理单位账号登录、查询。
结果公布后,请各项目获批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申报时间为 次年3月1-10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9月1-10日。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黄玥玢、陆子怡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邮编:100044
附件:
1.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
2. “项目制”线上平台申报使用说明
3.《项目申请书》
4.《项目信息汇总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