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16 点击量:

关于申报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促进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通知》(留金欧〔2020680号),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机构可结合各单位“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2.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①访问学者:3-12 个月

②博士研究生:36-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④硕士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⑤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⑥本科插班生:6-36 个月

3.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4.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5.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主要依托项目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

6.各单位根据确定的资助项目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选派人员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010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协议中/外文版报对应项目联络人。

研究生及联培项目:

研究生院 尹红云 87557421 邮箱yinhy@hust.edu.cn

访问学者项目:

人事处 高永明 87543710 gaoyongming@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