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全体港澳台本科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以及通过港澳台侨学生联考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包括延期毕业、停学或休学后复学未满一年者;
2.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奖项及金额:
1.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评审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后简称《申请表》)
⑵《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书》(后简称《申请书》),要求包含申请人在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学生工作、学生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并本人手写签名。
⑶加盖院系教务科公章的2021-2022学年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申请学生加权成绩在专业中排名位次。
⑷在学生工作、学生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于2022年10月14日(周五)17: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正反打印)、《申请书》、成绩单(纸质版加盖院系教务科公章)、相关方面纸质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统一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收集院系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
2.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和学生申请材料综合考量,确定各层次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
3.拟获奖学生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审核。
联系人:徐紫薇 联系电话:027-87542454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管理学院资助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