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3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以及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基本原则
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原则,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首要内容和依据,把学生政治素质作为遴选的基本条件;坚持学业为重原则,重点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将符合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各种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为切实保证我院2023届推免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学院成立2023届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见附件1),对我院2023届推免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并制定明确的推荐标准和推免审核办法,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对推免生奖励加分进行核定,给出明确审核及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二、推免生指标和审核入围人数
1. 对学校分配到我院的推免生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及相关分配指标,分配至我院2023届本科各专业(见附件2)。
2. 根据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加权成绩前50%确定审核入围人数(见附件2)。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1. 我院各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 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加权平均成绩(重修前)居本专业或本专业方向排名的前50%;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5. 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优先推荐。
四、推免生选拔审核办法
推免生选拔审核按照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2年9月14日制定的《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附件3)进行。
五、推免生审核具体安排
1.我院2023届本科生推免选拔审核工作在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2日进行。
2.我院择优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推免生信息表、推免生成绩单及成绩排名于2022年9月19日之前向学校教务处上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本工作实施办法由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若之前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的内容与此实施办法发生冲突,以此实施办法为准。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