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现对2015年12月31号到期未结题的省基金面上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验收证书申请表》。
2、项目负责人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任务书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送达3名同行专家(校内或校外专家),请同行专家对照项目任务书,审阅《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后,认真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验收意见最后需加盖专家院系公章。
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采取百分制,其中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95分(含85分)为良好,75—85分(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不含75分)为不合格。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分数在合格以上方可结题验收通过。
4、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验收证书申请表》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后送至科发院重大专项办(东七楼407)。
5、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统一颁发《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二、其他要求
1、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请提交《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延期验收不得超过一年。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如未提供说明且不按期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再申请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厅不再推荐其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节特别严重者,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
2、所有结题验收项目的材料请务必在12月28日(周一)上午下班前,交学院办公室。
附件:
1、2015年底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自然科学基金类)
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自然科学基金类)
4、《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5、《湖北省科技计划验收证书申请表》
6、《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科发院联系人:叶海祥 师炜
联系电话:87558314
学院联系人:曾 丽 陈小锋
联系电话:8754303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