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及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细则,现对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进行排序公示。
公示时间5月9日-5月13日。公示期间,学院监察组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7-87559334 邮箱:zhudj@hust.edu.cn
公示期内,学院将按考核小组成绩排序及报考导师的招生计划与拟招生计划内的待录取考生确认意向。如有考生放弃(须书面提交材料),将顺次征求后续考生意向。
拟录取结果将在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调档、体检等安排另行通知。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