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摩课是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提高教学能力的一种重要和有效的形式。为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为教师提供形式多样的教学发展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拟开展系列教学观摩课活动,活动期间将组织教师走进教学经验丰富、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的课堂,进行同行间课堂观察、借鉴学习、交流研讨等。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面向全校教师征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具有示范性、可供其他教师借鉴学习的优质观摩课堂。
一、申请人资格
1.观摩课申请人为各学科教学中的优秀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功底扎实,教法上具有一定特色,课堂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2.曾获得过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宝钢优秀教师奖、我校教学质量一等奖、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等教学荣誉称号。
3. 申请人愿意将自己的课堂提供给我校教师观摩、学习、交流和研讨。
二、申请时间
2015年8月31日~9月15日
2015年11月2日~11月14日
三、申请流程
1.具有申请资格的教师在申请时间内登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cfd.hust.edu.cn/),使用账号、密码通过在线登陆的方式进入教师培训系统。
2.教师根据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承担的具体课程安排在教师培训系统中进行将学期教学计划中的某一次课作为观摩课的申请。操作流程:点击“教学观摩课”,点击“观摩课申请”,填写申请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和分管教学院长(或主任)对所在院系教师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院系教学管理人员登陆教师培训系统审核具体的上课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院系分管教学院长(或主任)再次审核确认。
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各院系申请观摩课的具体情况统一组织安排,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回各院系。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务必提前通知教师做好上观摩课的准备。
四、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张冰 周琳
电话:87557142(主校区) 83692923(同济校区)
邮箱:cfd@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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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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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7月10日